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奖励政策、补贴1000万_专才网
专才网专注于国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政策补贴咨询、申报代理服务、项目认证、财税管理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18024531146
(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 专才网 > 文章 > 专项资金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奖励政策、补贴1000万

发布日期:2022-04-11 21:29:04 浏览次数: 来源:政府政策研究组

一、支持内容

方向一: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融资。

方向二: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增信获得银行贷款,提高企业融资的成功率。

方向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银行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利用银行融资加快发展。

方向四: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利用银行贷款,提升技术水平,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企业发展中融资成本。

方向五:支持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专项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本专题不包括房地产企业、金融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审核,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中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下发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

(二)各方向的个性条件要求:

方向一上市挂牌融资奖补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中小民营企业,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按照工作进程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省、市工信系统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上市辅导备案时间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上记载的备案日期为准。

2.中介费用主要指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四类费用。提供上述中介费用的合同、付款单、发票。其他与上市无关的中介费用,不予补助。

3.企业从签订中介协议开始直至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可以分两个阶段申报补助:第一阶段是企业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对其项目申报前支付的中介费用给予补助;第二阶段是企业上市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回执后,对其未获得补助的中介费用给予补助。第一阶段获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两个阶段累计获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已经终止辅导的企业,不得申报奖补资金。

方向二担保费(保证保险费)补助

1.对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担保取得银行贷款(以到款日计算)且实际到账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笔)予以补助。

2.合作担保机构条件:(1)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按照有关要求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有关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2)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保险监督主管部门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3.企业与合作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的担保合同(保证保险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到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扫描件)。

4.企业实际已支付担保费(保证保险费)含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在内的有效凭证(扫描件),担保费原始凭证指支付担保费的银行回单(担保费由申报单位作为付款方直接支付给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担保费发票等,以及担保费(保证保险费)补助申请明细表。

5.合作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方向三首次融资贴息

1.企业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银行贷款(以到账时间最早一笔核定),且该笔贷款此前未享受市级贴息。

2.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获得成立以来的首次融资的有效证明(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登记记录为准)。

3.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扫描件)。

4.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原始凭证指支付利息的银行回单(利息由申报单位作为付款方直接支付给银行),以及贷款贴息申请明细表。

5.提供首次获得银行贷款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提供使用贷款资金的业务经营合同、发票、付款凭据等佐证材料。

6.同笔贷款已得到省级资金贴息的不得申报。

方向四高成长企业贷款贴息

1.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存在银行贷款的企业。

2.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2)已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高成长板”成功挂牌。

(3)纳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个一批”企业库的“专精特新(两高四新)”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

3.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高成长板”挂牌的有效证明(属于“三个一批”企业可不用提供相关证明,但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扫描件)。

5.企业实际已支付利息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原始凭证指支付利息的银行回单(利息由申报单位作为付款方直接支付给银行),以及贷款贴息申请明细表。

6.企业须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填写项目备案信息,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时间在2020年12月1日到申报要求截止时间内(技改备案具体问题请咨询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7.同笔贷款已得到省级资金贴息的不得申报。

方向五担保机构补助

1.申报对象为我市持有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市属、区属融资担保机构,并按照有关要求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有关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2.在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收到担保费,且已开出发票),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市场主体企业提供的传统融资担保业务和批量融资担保业务,予以担保费补助。

3.融资担保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担保费/年化担保金额);不得收取除担保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如评审费、咨询费等)。

4.对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予以年化担保额0.5%的补助(年化担保额=担保额*实际担保天数/365)。

5.担保机构补助申请明细表,受保企业情况表。

6.担保费发票、收取担保费的银行转账单(均在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

三、支持方式

(一)本专题项目为普惠性项目,采用奖补、贴息等方式,其中除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外,单个企业同一年度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单个担保机构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0万元,且给予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以合同为准)的支持,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

(二)对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企业补助单笔不超过150万元,合计奖补不超过300万元。

(三)对符合担保费(保证保险费)补助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担保贷款金额按广州市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一定比例确定补助额度,支持期限上限为一年,如果实际贷款时间超过一年,按一年给予补助,如实际贷款时间低于一年,则按实际贷款时间给予补助。

(四)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贷款金额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额度,年实际支付利息低于5万元的不予贴息。

(五)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方向,本专题只支持其中一个方向,不重复补助,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除外。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专才管理官网

 更多资讯
  • 品质服务

    一站式服务 专业政策解读

  • 全程跟踪

    全程跟踪 全程服务

  • 共担风险

    不成功可获赔偿

  • 免费售后

    完善的售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