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_专才网
专才网专注于国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政策补贴咨询、申报代理服务、项目认证、财税管理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13570107737
(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 专才网 > 专才资讯 > 常见问题

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2022-07-04 21:34:36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 期限 劳动合同、 申请补贴前连续 6 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 12 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 3 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 4 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 的规定 不再执行。 

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首次申领后,后续按年度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专才管理官网

 更多资讯
  • 品质服务

    一站式服务 专业政策解读

  • 全程跟踪

    全程跟踪 全程服务

  • 共担风险

    不成功可获赔偿

  • 免费售后

    完善的售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