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_专才网
专才网专注于国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政策补贴咨询、申报代理服务、项目认证、财税管理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13570107737
(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 专才网 > 专才资讯 > 新政解读

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

发布日期:2022-05-07 16:44:58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1.符合《梅州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标准。

2.原则上应是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若合作社服务成效突出、运营较为规范、带动群众效果较好,可以跨级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各县(市、区)推荐的申报合作社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凡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合作社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监测)表;

(2)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农民合作社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复印件);

(4)县(市、区)级示范社文件(复印件);

(5)农民合作社章程(复印件);

(6)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7)农民合作社办公场所证明,成员收入证明,会议记录等(复印件);

(8)“两品一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等(复印件),据实提供;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0)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11)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专用章。以上所有文字材料(一份,含电子版)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并于5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合作社直接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市级示范社的申请(广东梅州梅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辖区企业向梅江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梅西水库管理局和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辖区企业向梅县区农业农村局申请)。

2.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征求发改、财政、水利、市场监管、林业、供销、税务、银行保险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后形成推荐意见(需附上有关部门反馈意见),以正式文件将审查通过的农民合作社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的合作社要运营管理规范、服务成效显著、市场竞争力强,确保我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申报合作社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由合作社自行保存备查。

(五)其它事项

2022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复核考评。

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

2022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工作

(一)监测对象

根据《梅州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关于“建立日常监督与定期监测评价相结合的市级示范社的动态监测制度。实行2年一次的定期监测评价,已取得省级以上示范社资格的可不列入市级示范社监测范围”的规定,2020年及以前评定的市级示范社均列为监测对象。

(二)监测程序

1.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列入今年监测范围的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进行动态监测。

2.列入动态监测的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直接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监测申请,报送监测材料。

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市级示范社监测材料进行审查,征求发改、财政、水利、市场监管、林业、供销、税务、银行保险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后(需附上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形成初审意见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4.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监测材料和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三)监测材料

1.监测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有关材料:

(1)梅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监测)表;

(2)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农民合作社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复印件);

(4)农民合作社章程(复印件);

(5)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6)农民合作社办公场所证明,成员收入证明,会议记录等(复印件);

(7)“两品一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等(复印件),据实提供;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10)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专用章。以上所有文字材料(一份,含电子版)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并于5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专才管理官网

 更多资讯
  • 品质服务

    一站式服务 专业政策解读

  • 全程跟踪

    全程跟踪 全程服务

  • 共担风险

    不成功可获赔偿

  • 免费售后

    完善的售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