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时间、流程、条件、补贴150万
发布日期:2022-07-25 21:32:13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专才管理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的相关信息,让大家一目了然!
支持本地外贸企业及制造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每家企业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跨境电商企业国际物流费用给予扶持,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按每半天不高于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主办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韶关高职院校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课程,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参加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展会,总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对象
在韶关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及服务的企业、商协会以及高职院校。
支持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期间所发生的项目,以相关票据开具日期为准。
支持内容及申报资料
(一)支持本地外贸企业及制造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入驻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开展独立站业务的企业,按其缴纳的注册费、广告服务费等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资助,每家企业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竞争性分配项目,此项总金额150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跨境电商企业事项)申请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6.费用支出汇总表;
7.企业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广告服务费等费用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8.企业在入驻平台或独立站的店铺销售产品页面截图以及店铺后台截图(所有截图必须完整,店铺后台截图须有支持期间内的销售总额信息);
9.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对跨境电商企业国际物流费用给予扶持。对使用快递、邮政小包等方式跨境递送商品的企业,按其物流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竞争性分配项目,此项总金额150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跨境电商企业事项)申请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6.企业店铺销售产品页面截图以及店铺后台截图(所有截图必须完整,店铺后台截图须有支持期间内的销售总额信息);
7.费用支出汇总表;
8.物流公司开具的物流发票及相应付款凭证;
9.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对本市企业或省市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论坛、资源对接、竞赛等活动,根据实际参与人数,按每半天不高于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主办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跨境电商人才事项)申请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6.申报期内开展活动的汇总表格(须包含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数);
(四)7.活动方案或通知(活动包括培训、论坛、资源对接会、竞赛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对本市企业或省市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论坛、资源对接、竞赛等活动,根据实际参与人数,按每半天不高于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主办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跨境电商人才事项)申请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6.申报期内开展活动的汇总表格(须包含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数);
7.活动方案或通知(活动包括培训、论坛、资源对接会、竞赛等);
8.活动签到表和现场照片;
9.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活动签到表和现场照片;
9.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支持韶关高职院校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课程。对于已经设立跨境电商专业或跨境电商相关课程且开展相关校企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大赛)的韶关高职院校,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竞争性分配项目,此项总金额30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跨境电商人才事项)申请表;
4.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具备跨境电商在校学生培养的基础和条件的佐证材料;
6.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跨境电商相关课程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7.开展跨境电商相关校企合作项目佐证资料;
8.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支持企业参加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展会。对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单独参加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交易会等活动展位费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按企业每场的参展费用予以资助,单场展会每家企业的资助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总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竞争性分配项目,此项总金额34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参展事项)申请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6.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
7.参展费发票,展位现场布展照片;
8.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须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保持内容一致(所有材料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名+项目名;涉及清单表格的,同时提交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sgswdzsw@163.com)。
(二)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排列整理,用A4纸打印并用硬皮纸作封面胶装成册,每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表须单独加盖公章,其他申报材料因材料页数太多不方便每页盖章的,可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材料的清晰度和完整性,对不能辨别主要内容及不按规定提供资料的,不予认定。
(四)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项目评审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对“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资金使用方案。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金审核与拨付
市商务局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项目,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通过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各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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