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能源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支持范围、奖补资金1000万
发布日期:2022-06-07 20:35:53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粤办函〔2022〕41号),要求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支持光伏、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推动硅能源产业关键核心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取得进一步发展,促进硅能源产业链进一步完善。
支持范围
申报支持的工程产品包括硅能源产业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器件及相关材料,申请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电池(量产平均光电转换效率≥24.0%)
2.异质结(HJT)电池(量产平均光电转换效率≥24.2%)
3.背接触(IBC、HBC、TBC、ABC)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24.1%)
4.PERCp型电池(单晶硅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23.1%;多晶硅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21.0%)
5.消费型聚合物电池(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750Wh/L,且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6.能量型动力电池(使用三元材料的动力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70Wh/kg,且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其他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75Wh/kg,且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7.功率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功率密度≥5000W/kg,且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8.储能型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0Wh/kg、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9.钠离子电池(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0Wh/kg,且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专题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项目除应符合入库通知正文的总体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专题申报要求:
1.至2022年5月31日,申报主体注册成立已满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为准)。
2.申报主体要求以光伏 锂电池领域制造为主营业务,且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最近一个完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此方向每个地市同一类产品推荐项目数不多于2个,每个地市总推荐数不多于4个,入选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项目(钠离子电池除外)优先支持。
4.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0年6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2年5月31日(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申报单位提供完工情况说明,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项目完工证明)。
5.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支持范围所列条件之一(以具备CNAS认可资质或具备CMA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6.项目在上述时间内投入的产业化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费、研发材料购置费、自研设备外协加工费、工程样品测试费、保险费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险),不含税,且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合理费用,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开支专项审计报告为准,相关发票、支出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的时间要对应)不低于500万元。
7.项目产品已经实现商业化(以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为准),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8.项目具有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需具有授权发明专利(须为第一发明权人,以专利证书为准)或技术标准等(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发布稿为准)。
支持方式
本方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分别按照在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内(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不超过已投入产业化费用(按本指南第三点第6条说明)30%的标准予以补助,此专题同一主体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封面、申报函、项目承诺书、项目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实施说明书)以及必备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完整年度审计报告、项目完工情况说明、产品检测报告、项目开支专项审计报告及项目成本费用归集表、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专利证书或标准发布稿以及发明专利内容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的关联性说明等)。其中,项目申报表中年度上缴税收数据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纳税申报表数据为准,年度财务数据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完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项目实施说明书须提交申报的工程产品与业界同类性能最优产品的对比分析数据,列举产品的技术优势和应用前景,以及该应用领域客户以往产品使用情况,并附产品外观照片等材料。申报产品存在关联交易的,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不得虚报产品价格,并签署价格真实性承诺函。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
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申报要求、申
支持范围和方向(一)支持范围: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二)支持方向方向1: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项目。支持范围包括电子信息以及重点应用领域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其他高端电子元器件及相关材料。方向2: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支持包括采用...(44 )人阅读时间:2022-06-13 -
浙江省级中小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支持方式
支持对象优先支持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中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申报条件1.在...(62 )人阅读时间:2022-06-17 -
广州市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认定奖励申报条件、流程、资助100万
政策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旅规字〔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申请条件(一)注...(45 )人阅读时间:2022-07-19 -
广东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程序、申报时间、补贴800万
项目支持方向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等2个方向。项目入库工作程序(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地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尽快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完工评...(40 )人阅读时间:2022-06-22 -
2023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申报项目、申报条件、申报
提升全省“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面向省内“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咨询、业务研讨和宣传培训等公益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解决方案等公益服务。面向省内“专精特新”类型的企业开展在线的服...(90 )人阅读时间:2022-11-21 -
2019年度广州市总部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指引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9号)要求,对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补贴。一、总部奖励补贴资金有关认定条件(一)农业。1.涉及生物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138 )人阅读时间:2022-03-13 -
2022年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
2022年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2022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2年5月5日起。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198 )人阅读时间:2022-05-07 -
深圳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61号)要求,2022年,在对相关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的同时,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评价对象2...(54 )人阅读时间:2022-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