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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后补助申报程序、申报时间、补贴额度

发布日期:2022-05-17 20:28:06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资质认定后补助专项支持对象

依据《政策措施》第六点第(二)条,支持对象包括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

(一)2019、2020年度通过认定,且尚未取得资质认定后补助资金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粤港澳孵化器)。

(二)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待科技部正式公布后再受理申报)。

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后补助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及申报。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扶持通”),选择“2019-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体资质认定后补助”或“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后补助”→点击“项目申报-立即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后由单位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

(二)审核推荐。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书面材料报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系统生成带水印)、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1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连同纸质版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

申报时间

(一)2019-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资质认定后补助项目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5月29日下午17:00。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17:00。

3.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

(二)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6月12日17:00。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7:00。

3.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后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2019年、2020年度认定单位:提供原资质认定申报材料及经2021年后补助审核后需补充的佐证材料;

(三)2021年度认定单位:提供原资质认定申报材料;

(四)需要补充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额度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分别给予资助20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资助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资助50万元,已获市级财政补助的众创空间不重复资助;对运营良好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资助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探索“离岸孵化”新模式,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创新资源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直接利用境外高端人才、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开展研发活动,认定为海外研发机构的,市财政一次性资助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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