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专精特新多项目的政策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_专才网
专才网专注于国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政策补贴咨询、申报代理服务、项目认证、财税管理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18024531146
(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 专才网 > 专才资讯 > 新政解读

珠海市斗门区专精特新多项目的政策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

发布日期:2022-09-08 09:52:12 浏览次数: 来源:小编

珠海市斗门区专精特新的重点项目政策措施有7类:

1.“小升规”培育项目奖励补贴是对主营收入达到1000万元实现增长25%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补贴。

2.工业企业扩大规模项目奖励补贴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产业链协作配套项目奖励补贴按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万元。

4.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奖励补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企业节能降耗奖励补贴给予50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新建工业项目加快奖励补贴单个项目累计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7.工业项目建设纳统奖励补贴对当年纳统额超过500万元的工业投资项目最高给予20万奖励补贴。

8.认定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分别资助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

9. 高新技术项目奖励补贴资助金额最高是20万元。

10. 科学技术奖励补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11.重点龙头企业项目扶持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实施专项扶持。

“小升规”培育项目奖励补贴

对我区小微企业在培育期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且同比实现增长25%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上规的企业纳入“区长直通车”服务范围,由区领导牵头提供企业服务。对当年成功上规的企业按成长性、技术先进性等指标进行综合排序,对第1-2名、3-5名、6-10名企业,分别颁发“金狮奖”、“银狮奖”、“铜狮奖”牌匾。

工业企业扩大规模项目奖励补贴

对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产业链协作配套项目奖励补贴

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本企业的生产材料或零部件,并且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万元。

专精特新资助补贴.jpg

制造业单项冠军项目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多级同类型企业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

企业节能降耗奖励补贴

对上年度单位产值能耗同比下降,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0吨标准煤以上,同时产值同比上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综合能耗同比下降折算标准煤数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请年度企业综合能耗小于上次获奖励年度综合能耗的,以上次获奖励年度综合能耗为基数。

新建工业项目加快奖励补贴

新建工业投资项目,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项目监管协议)约定期限提前1个月动工(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的,按项目合法登记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工业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的,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较约定期限提前2个月竣工的,按项目合法登记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工业项目建设纳统奖励补贴

对当年纳统额超过500万元的工业投资项目(不含国有独资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加快项目建设,其中对项目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奖励不低于奖励金额的30%。奖励标准如下:

序号

当年纳统数值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1

500万元(含)-1000万元

2

2

1000万元(含)-2000万元

3

3

2000万元(含)-5000万元

5

4

5000万元(含)-1亿元

10

5

1亿元(含)-3亿元

15

6

3亿元以上(含)

20

对于装备制造业项目,按以上标准上浮20%给予奖励。

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认定项目奖励补贴

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分别资助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企业获得同类型创新平台多项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

高新技术项目奖励补贴

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资助20万元。从市外新引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并完整搬迁至我区后,资助20万元。

科学技术奖励补贴

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为项目第一完成者的,按省级奖金1:1配套奖励,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为项目合作完成的,按省级奖金1:0.5配套奖励,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重点龙头企业项目扶持

对全区制造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注册地在斗门的上市公司、投资超10亿元重点工业项目等重要事项,围绕企业或项目的发展需求,经区政府同意,可配置菜单式的服务资源和提供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对于现行政策未能满足的个性需求,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实施专项扶持。

申报要求

1.获得本政策措施资金扶持的企业需承诺5年内注册地不从斗门区迁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企业注册资本。

2.若违反承诺,需全额退回按本法享受的扶资资金。

3.申报期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有关内容。

4.如有需区财政兑现的政策与本政策措施规定有重叠、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获得扶持奖励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申报时间

有效期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已开展申请工作的申报项目,在本政策措施到期后,执行期可延续至项目奖励资金兑现完毕。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专才管理官网

 更多资讯
  • 品质服务

    一站式服务 专业政策解读

  • 全程跟踪

    全程跟踪 全程服务

  • 共担风险

    不成功可获赔偿

  • 免费售后

    完善的售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