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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年后

发布日期:2022-12-15 16:39:31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鸡西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请

鸡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鸡西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除享受50万元省级奖励外,再给予市级奖励1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除享受15万元省级奖励外,再给予市级奖励6万元;对2年内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省级再奖励35万元;对有效期结束后复审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标准减半。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规划。企业在每年初应规划当年的研发项目,一般每年至少需要3-5个研发项目。年初确定好研发项目后,财务账面所有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进行核算。

鸡西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年后(图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年后

证书有效期三年(通过认定当年的1月1日起算)。

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从颁发证件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到期之后,需要继续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以进行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有效期三年到期后三个月,向相关部门提出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到期后三个月,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时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等内容。同时,如果企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从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件当天起,有效期为三年。

企业如不提出复审申请或者复审不合格,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都会自动失效,复审、年审、重新认定都是一个意思,有关复审的流程和条件,都是和新认定一样。

申报高新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最好是能与第一条中的知识产权结合起来,有一定的关联性,如专利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一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何时享受减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85号)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

二、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2008年以来已按25%税率预缴税款的,可以就25%与15%税率差计算的税额,在2008年12月份预缴时抵缴应预缴的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以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年度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常见问题二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主要承担什么工作?

答: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重点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3)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文件要求。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认定机构对专家采取聘任制,并实行动态管理。

专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主要工作是,根据《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的要求,运用专业技术领域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审查,提出评价意见,作为认定机构对企业提出认定意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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