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黄埔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
发布日期:2022-05-09 21:21:18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一)引进企业带动产业跨越式发展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申请新设立的跨境电商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1)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政策有效期内在本区新设立;
二是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三是在政策有效期内入统;
四是实现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
五是2021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达500万元。
(3)申请广州市外迁移的跨境电商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1)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在政策有效期内从广州市外迁移至本区;
二是实缴注册资本累计3000万元以上;
三是在政策有效期内入统;
四是广州市外迁移至本区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30亿元,并实现年营业收入比迁入前一年增长10%以上;
五是2021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达500万元。
2、扶持标准
对在政策有效期内新设立或从广州市外迁移至本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企业和经营企业,符合认定条件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落户奖励。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引进企业带动产业跨越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以上材料外,根据扶持类别,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均为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新设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实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2021年营业收入(要求附有每月营业收入明细表);
【广州市外迁移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实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2021年营业收入(要求附有每月营业收入明细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二)培育跨境电商主体做大做强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同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且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
2、扶持标准
对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同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对我区对外贸易产生实际贡献分别给予扶持。上年度无基数的,以4000万美元作为基数。具体标准如下:
(1)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给予60万元扶持;
(2)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2亿美元以下,给予120万元扶持;
(3)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2亿美元以上,给予240万元扶持;
(4)企业申请扶持资金总额超过5000万元时,按比例分配资金,计算公式如下:扶持金额=对应档次扶持资金*(5000万元/企业通过审核的资金总额)。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培育跨境电商主体做大做强)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1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附经营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9)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三)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同比上年度增长5%以上,且达到300万件以上的跨境电商监管中心。
2、扶持标准
(1)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1000万件以上,且对应比上年度增长5%以上,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
(2)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500万件以上、1000万以下,且对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
(3)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300万件以上、500万以下,且对应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
上年度无基数的,以200万件作为基数。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2021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
(9)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四)鼓励园区、商务楼宇招商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除满足申请条件(1)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园区、商务楼宇实际使用面积达2万平方米;
二是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超过20家;
三是入驻的跨境电商企业中,超过20家企业入统本区跨境电商对外贸易额达500万美元以上。
2、扶持标准
对同时满足条件的产业园、商务楼宇管理运营方,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招商奖励。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鼓励园区、商务楼宇招商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营业收入等情况要求附有每月营业收入明细表〉);
(9)园区、商务楼宇规划验收合格证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20家入驻园区、商务楼宇的跨境电商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1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附经营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11)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五)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办公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1)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政策有效期内在本区新设立;
二是在政策有效期内达到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
三是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鱼珠片区(西至鱼珠,东至东二环高速,北至广园快速,南至珠江)租赁办公用房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四是租赁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2、扶持标准
对满足扶持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扶持,政策有效期内扶持期限最长3年。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办公)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备案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9)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六)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用好保税政策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1)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政策有效期内在本区新设立;
二是在综合保税区租赁仓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三是2021年对外贸易额超过1000万美元。
2、扶持标准
对满足扶持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扶持,政策有效期内扶持期限最长3年。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用好保税政策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1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附经营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9)备案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
(10)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七)支持建设运营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全球中心仓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申请支持海外仓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1)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建设运营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或全球中心仓;
二是为20家以上品牌商提供进出口服务;
三是2021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
2、扶持标准
对满足扶持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扶持。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建设运营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全球中心仓)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与20家品牌商签订的服务合同;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或全球中心仓运营情况、为20家以上品牌商提供进出口服务情况、2021年营业收入(要求附有每月营业收入明细表);
(10)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八)支持海外仓建设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申请支持海外仓的企业除满足申请条件(1)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在政策有效期内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公共海外仓;
二是2021年跨境电商对外贸易额达500万美元以上。
2、扶持标准
在政策有效期内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公共海外仓,2021年跨境电商对外贸易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每个海外仓项目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扶持资金最高100万元。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海外仓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1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附经营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9)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公共海外仓等证明资料;
(10)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九)支持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利用项目
1、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签订承诺书;
(2)满足申请条件(1)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运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平台统计数据共用共享;
三是为本区构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2、扶持标准
对满足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每年50万元资金扶持。
3、申报辅导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利用)扶持资金申请表》(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年度纳税证明(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统计关系证明(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8)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情况(包含平台功能、服务企业等情况);
(9)2021年本区跨境电商企业名单、联系方式、进出口额等统计信息;
(10)本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分析报告;
(11)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广东省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条件、材料、范围、时间
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342 )人阅读时间:2022-07-01
市级创新载体创新券补助申报时间、申报流程、补助金额
申报对象市区范围内的市级创新载体(发文认定或备案的科技创新载体、在温科研院所和高校及下属院所)。补助金额按照政策支持范围内的2021年度实际兑现总额不超过30%予以补助。补助范围市本级创新券补助范围为市级创新载体为非关联关系(包括隶属、共建...(429 )人阅读时间:2022-05-16
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补贴奖励100
政策依据根据《广东省加快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20〕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对“我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8nm及以下或具备较大竞争优势的芯片流片,省促进经济高质...(405 )人阅读时间:2022-06-07
佛山市企业成功发债补贴标准、申报条件、材料、程序、时间
补贴标准按融资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包括单个企业的年度发债总额。对为我区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的担保公司,合计按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受理条件(一)本办法所...(322 )人阅读时间:2022-06-27
202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很多朋友问专才网,关于“202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 ”,专才网详细为你解答:申报条件要求(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建设我省战略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525 )人阅读时间:2023-07-14
珠海香洲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的申报条件、奖励补贴、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一、总部企业是指:(一)在我区设立的主要体现投资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对一定区域内的下属机构和关联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总部。(二)从事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298 )人阅读时间:2022-08-29
广州市工业企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需要什么申报条件?申报标准
很多朋友问专才网,关于“工业企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专才网详细为你解答:办业务最好还是找第三方机构进行业务办理,因为他们精通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你的业务问题,想要申请专利、商标、补贴项目、资质等,可以百度搜索...(192 )人阅读时间:2023-09-13
重庆渝北铜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申报材料
重庆渝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条件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注册、登记,且2021年度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扶持标准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通过复审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申报材料渝北区科技...(423 )人阅读时间:2022-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