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流程 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补贴_专才网
专才网专注于国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政策补贴咨询、申报代理服务、项目认证、财税管理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18024531146
(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 专才网 > 专才资讯 > 新政解读

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流程 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2-05-08 19:29:53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直接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2.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本级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意见。如果经济功能区本级无对应的主管部门或派驻机构,可提请市农业农村局征求市级相对应主管部门的意见。

3.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以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名义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

(二)监测程序

1.列入动态监测范围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监测申请,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2.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监测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本级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企业,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以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初审意见。

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流程

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补贴

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及监测对象

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与监测条件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办法》关于“对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3年一次的运行监测”的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由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退档到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名单,今年列入监测范围企业。此次动态监测不包括我市农业产业化省级及以上的重点龙头企业,所涉及企业监测工作届时与农业农村厅的监测一并进行。

申报与监测时间及材料

请各地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其中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各页面要加盖企业公章,并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上加盖骑缝章,于6月30日前一式两份报我局发展规划与产业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申报企业填写)、茂名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监测企业填写);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四)企业信用报告(可以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在当地设立的支行打印)和企业开户银行出具企业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守法、诚信、运行正常的证明;

(五)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六)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以及占所带动农户20%的农户名册(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分税种年度纳税情况说明;

(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证明;

(九)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十)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注册、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企业据实出具复印件。包括农产品原产地证明,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省著名商标证书、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文件、省名牌产品证书、中国名牌产品证书、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

(十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此外,各地报送监测企业材料时,还需上报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监测结果、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存在问题,监测不达标的原因,意见和建议等。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专才管理官网

 更多资讯
  • 品质服务

    一站式服务 专业政策解读

  • 全程跟踪

    全程跟踪 全程服务

  • 共担风险

    不成功可获赔偿

  • 免费售后

    完善的售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