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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节能改造补贴政策 东莞市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奖励

发布日期:2022-06-12 23:17:22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东莞市节能改造补贴政策

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鼓励企业走向绿色发展的快车道,新出台的《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绿色制造专题项目进行了修订和进一步优化,内设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两个项目,对被认定为省、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开展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申报工业节能项目的,单种(系列)新购设备投入金额必须在200万元(含)以上(不接受打包申报);申报工业减排项目的,项目投入金额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且减排量不低于20%;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投入金额必须在1000万以上,且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以上项目核算范围为设备更新、购置仪器(不含安装及服务费用,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同时,这些项目必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工,并已完工达效。

为了鼓励广大制造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东莞给予企业的奖励金额可达300万。据介绍,东莞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标准流程),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而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补足奖励资金差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节能降耗项目补助金额更高。东莞对通过验收的节能降耗项目,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不超过核算后项目设备、仪器购置总金额的25%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

东莞市节能改造补贴政策

东莞市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奖励

目前东莞市针对购买设备有三种类型的补贴方式:

1、针对东莞企业生产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换代(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是有补贴政策的;

2、针对东莞市食品、纺织、家具行业购买生产设备(东莞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也是有补贴政策的;

3、针对东莞企业节能降耗,工业节能主要支持工业企业中央空调、电机、空压机、水泵、变压器汰旧更新项目,同样也是有补贴政策的。

今年小创重点为大家分享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及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

一、支持方式

(一)设备奖励方式

1.支持内容

设备事后奖励: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设备事前奖励:支持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的2021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2.支持标准及额度

(1)设备事后奖励:

①省库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②市库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未入选省项目库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1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评审认定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等因素确定。

(2)设备事前奖励: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到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该项目最终所获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按原计划设备购置总额核算的奖励额度。

3.入库要求

(1)设备事后奖励:

①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②企业在2020年前登记成立,并在2021年前已形成实际产能,新成立一年以内的企业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③项目已取得由工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④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⑤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⑥项目在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若备案证发生变更,企业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

⑦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⑧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

⑨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以统计部门意见为准)。

(2)设备事前奖励:2022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20年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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