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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企业技术中心奖励最新政策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程序

发布日期:2022-05-26 20:45:41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广东企业技术中心奖励最新政策

黄埔区

补助额度:在本细则实施之后获得国家科技部门或省科技部门单独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按认定年度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给予额外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文件依据: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南沙区

补助额度:对经省级各部门新认定的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天河区

补助额度: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上年度经相关程序认定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文件依据: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海珠区

补助额度:对首次取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文件依据:广州市海珠区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荔湾区

补助额度:对上一年度经科技部门认定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分别给予国家级200万元、省级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文件依据:广州市荔湾区扶持研发机构及研发平台发展实施办法

佛山市

补助额度:对获批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

补助额度:对新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50万元。

文件依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

东莞市

补助额度:对获得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不超过40万元。

文件依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的通知

中山市

补助额度:对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补助。

文件依据:中山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江门市

补助额度:对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端州区

补助额度:对新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文件依据:端州区关于《肇庆市工业发展“366”工程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

清远市

补助额度: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给予补助50万元。

文件依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韶关市

补助额度:

(一)固定奖补:通过认定的各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50万元的固定额度奖补。此部分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二)财政贡献增量奖补:根据企业通过认定年度对比上年度的韶关地方留成数据增量部分计算,封顶额度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为5万元、10万元、50万元。此部分奖补资金由韶关新区、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其中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在市本级的由市财政承担。

文件依据:韶关市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

补助额度:首次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10万元。

文件依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潮州市

补助额度: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20万元。

文件依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汕尾市

补助额度:对组建并获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万元补助。

文件依据:汕尾市科学技术局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浮市

补助额度: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20万元。

文件依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电白区

补助额度:对新获批准组建或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家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文件依据: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企业技术中心奖励最新政策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网上注册登记。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或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员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流程。各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系统要求分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申请书,经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有关要求

(一)强化申报单位责任。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地市服务意识。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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