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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时间

发布日期:2022-10-12 17:17:59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深圳宝安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

如果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先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内容,对企业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申报工作。

注册登记

首先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登录,找到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将《企业注册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在登记机构对企业的注册登记进行确认后,企业就可以线上填报申报书了。

提交材料

网络申报材料:企业在网站上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对附件完成上传,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专项及年度审计报告等。

专家评审

省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组成不少于5人的评审专家组(其中技术专家所占比例不低于60%,且财务专家的人数要求至少有1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由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由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专家组长将所得的分数进行汇总得出平均分,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认定报备

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将报送至省认定机构,机构结合意见将综合审查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查后将提出认定意见,将报送至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确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备案,每年的报送时间不会晚于11月底。

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如果有异议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实名的方式提出,认定机构将会对其核实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折旧和摊销费用。研发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研发部门和研发项目进行辅助核算,固定资产跨项目使用时,应按照合理的比例分摊折旧费用。

深圳宝安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时间(图1)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时间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通常共分三批,通常会在4月-9月份期间,每年实际申报时间会有一些差异,三批次的申报时间大致可以参考上一年的。

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04月25日—05月3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05月21日—06月08日

(二)第二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06月15日—07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06月19日—07月17日

(三)第三批受理新申报的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08月25日—09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09月17日—09月28日

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上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一

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是否需要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答:财税〔2013〕70号通知规定,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常见问题二

几个企业同时拥有一个专利,所有权人如何确定

答:2和3属于同一类问题。只要专利证书上专利权人中有你单位,不管是否还有其他单位和个人,即可认定该专利就是你单位的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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